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维保检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一、项目编号: XZJ256-149-ZK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维保检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二巷88号东方御景商住小区1号底商住宅楼1单元2704号 | 报价:929279(元) | 94.66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维保检查项目 |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维保检查项目 | 污水处理、维护检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一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秀萍,段小兵,罗冬梅,张晓瑜,李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成交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各标项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393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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