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初中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初中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初中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4241001 |
|---|---|---|---|
| 招标人 |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兴工昆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68863.45 平方米(103.2952亩),拟建学校规模54个班,可提供学位2700个。主要新建教学楼、行政教学综合楼、宿舍楼、宿舍及食堂、文体综合楼(风雨操场)、连廊、门卫室及其地下室、架空层等主要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400米环形跑道、100米直行跑道、田径运动场、道路工程、室外地坪、绿化工程、大门、围墙、土石方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 8 月 2 5 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 8 月 2 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08 月 29 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需解锁 |
| 成员单位:需解锁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需解锁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177843329.09元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 经理 | 杨学志(注册编号: 粤 需解锁02245 ,身份证号: 1504 ********** 33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马德智(身份证号: 1406473X);肖兴东(身份证号:21010913);王浩(身份证号:43034612);舒桥(身份证号:42012811);甘典卫(身份证号:43043034);王福河(身份证号:1307581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一期工程;2.黄阁镇安置区五期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国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177736593.19元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 经理 | 覃加维(注册编号:桂 需解锁00057,身份证号:4501 ********** 15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秋娜(身份证号: 45260620);吕彩霞(身份证号:45090166);宁馨儿(身份证号:4509486 3);吕柱(身份证号:45252533);李荣生(身份证号:4525**********369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陆川县碧桂东城 4 、 5 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177788146.17元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 经理 | 宁春荣(注册编号: 桂 需解锁00424 , 身份证号: 4507 ********** 476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金兰(身份证号: 45073749);王茜(身份证号:45073925);郭翠媚(身份证号:45078126);梁贤东(身份证号:45070618);吴桂凤(身份证号:4507**********22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诚峰综合仓储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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