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苑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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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轩苑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文轩苑(2304-640302-17-01-75109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高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宁夏高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GZ4-25-08-677/F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建设规模:文轩苑用地面积99496.08,总建筑面积250562.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655.45(地上住宅面积193462.1,商业建筑面积2836.73,配套建筑面积2359.62),地下建筑面积 51907.4(其中人防部分建筑面积11919.33);建筑基底面积16736.3 ;建筑密度 $1 6 . 8 2 %$ ;容积率1.997;绿地率 $3 5 . 6 1 %$ (以上指标暂定)。本次项目景观绿化面积暂按82759.78 考虑。(包含展示区,具体范围及面积以甲方实际调整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55日历天提交设计成果(其中方案设计阶段20天,含与规划设计单位深化总图的时间;施工图设计阶段35天),服务其与施工同步。
招标范围:本项目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设计)、施工配合等。景观设计单位需提前介入,并与规划方案设计单位同时对项目报规总平面进行设计(主要负责室外环境部分),确保报审的总平面图室外环境部分与后期交付一致。初步设计需按吴忠市海绵办要求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批及汇报,绿化专项设计需按吴忠市城市管理局要求进行设计审批及汇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6 23:59附件下载
文轩苑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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