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项目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脱硫+吸附油气6000m3/hVOCS≤60mg/m3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项目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脱硫+吸附 油气 6000m3/h VOCS≤60mg/m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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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项目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脱硫+吸附 油气 6000m3/h VOCS≤60mg/m3(招标编号:NWZ250912-5509-09352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脱硫+吸附 油气 6000m3/h VOCS≤60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脱硫+吸附 油气 6000m3/h VOCS≤60mg/m3 | 1.000 | 套 |
2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脱硫+吸附 油气 400m3/h VOCs≤60mg/m3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至少1套及以上尾气处理装置或VOCs撬装设备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业绩真实有效,确保业主能够现场考察(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VOCs本体必须在本厂加工制造。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完全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列出设备详细组成清单,同时必须标明外购件品牌。 (4)投标人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职工,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记录截图。 (5)投标人须承诺:所投配套产品涉及防爆要求的,等级不低于ExdbⅡB T4 Gb,并在交货时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6)投标人须承诺标的物涉及到电机的必须为一级能效。 (7)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生产厂区,提供生产厂所在土地和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果厂房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出租合同中须明确生产车间具体位置、面积、范围等。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或GC2),资质证书须投标人自有,不接受外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1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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