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赤峰工务段、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工电检修装备尾气净化装置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赤峰工务段、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工电检修装备尾气净化装置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YJAQSCF2025080576074ty)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赤峰工务段、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工电检修装备尾气净化装置购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工电检修装备尾气净化装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行政许可及认证:供应商为尾气净化装置产品生产商,产品生产商需提供产品技术方案通过国铁集团相关部门评审的书面文件,同时获得轨道车生产单位的装车认可,提供认可认证。
3.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产品技术方案通过国铁集团相关部门评审的书面文件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1 0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