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苍南2号、4号海上风电场2025-2026年海域航标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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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苍南2号、4号海上风电场2025-2026年海域航标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3-405 -01)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苍南2号、4号海上风电场2025-2026年海域航标维护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苍南2号海风项目300MW,苍南4号海风项目4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苍南2号、4号海上风电场2025-2026年海域航标维护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起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苍南2号、4号海上风电场2025-2026年海域航标维护服务工作,其中苍南2号永久航标灯桩8座、电子围栏2套,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永久航标灯桩13座、电子围栏2套。
2.7 项目概况: 华能苍南2号、4号海上风电场共有永久航标灯桩21座,电子围栏4套。项目海域统一由温州海事局管辖。依照温州海事局的要求,每年需要对海域航标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我方承担。基建期间我方与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宁波分公司(4号风电场)和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2号风电场)签署了永久航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合同,两家单位分别与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签订了航标设置以及一年的维护合同(航标动态发布起1年)。后续需我方继续进行航标及电子围栏维护工作,故此开展此项目采购工作,满足温州海事局的航标维护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来至少有1项海上项目(包括海上港口或航道或海上平台或海上风电等)的航标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维护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7日至2025-09-02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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