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同兴镇小场沟、永圩大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3-BZGS-C2025-0007
项目名称: 灌云县同兴镇小场沟、永圩大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88336.29元
采购需求:
根据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25]8号)要求,同兴镇完成小场沟、永圩大沟2处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河道岸线清理、清淤疏浚、边坡整治、建设缓冲带等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完成治理工作,服务养护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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