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期安置房(龙禧苑)电动自行车车棚工程采购公告
浙江
-杭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93-NTJR-T2025-0045
项目名称: 七期安置房(龙禧苑)电动自行车车棚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80.2853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76万元
采购需求:
七期安置房(龙禧苑)电动自行车车棚工程 ,具体内容包含车棚结构、基础及现状路面掘路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一旦成交,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
3.拟派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7.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谈判响应函
9.谈判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竞谈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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