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卫生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WYGS-C2025-0078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5.6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7.5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卫生间改造项目施工,装饰区域为二 - 十五层卫生间改造,单个卫生间改造建筑面积 55.5 平方米,共 14 间相同卫生间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图纸及详细工程量清单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磋商项目负责人,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及包含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磋商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6.6.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7.7.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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