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政管理中心洞庭湖路热力改造工程工后道路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0-RHGC-C2025-0024
项目名称: 洞庭湖路热力改造工程工后道路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1.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1.92万元
采购需求:
洞庭湖路热力改造工程工后道路恢复工程, 主要包含铣刨路面、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人行道块料铺设、路床(槽)整形、安砌平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工期应配合本项目排水管网施工工期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3或2024年度,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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