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临江街雨水管道工程项目
黑龙江
宁安市临江街雨水管道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304G2508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宁安市 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审批【 2025】27号文件和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宁住建初字【2025】35号 文件批复 ,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宁安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 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安市临江街雨水管道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宁安市宁安镇临江街
2.3 建设内容:宁安市临江街东段雨水管道建设,起点位于兴盛路东400米,雨水管道总长2598.51延长米,配建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施工路面原状恢复。新建宁安市临江街(D=1.5m)雨水主管线2,359.23延米;D=0.3m 支管线 239.28延长米,配建雨水检查井62座、雨水口120座、出水口1 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 2025年10月01日-2026年08月31日,总工期 335日历天(备注:此计划工期为制作文件统一格式,实际以开工令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 : 16978208.37元
2. 8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 1 ) 项目经理要求: 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近三个月( 2025年5月-2025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 2 ) 项目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1 人,施工员(市政专业) 1 人,质量员(市政专业)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 1 人,劳务员 * 1 ,资料员 *1 人(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管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公司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6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 2 年 1月1日~202 4 年 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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