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109
二、项目名称: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5栋24 楼1号  |  22,000,000.00元  |  98.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1400 | A02321400 医用放射射线治疗设备 | 直线加速器及配套设备 | 医科达 | Elekta Synergy | 1(项) | 22,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建军(采购人代表) 、 魏小玲(采购人代表) 、 戴玉芬 、 刘峰 、 肖锦 、 唐继海 、 曾化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础,计算方式如下:(1)如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1.1%】×80%;(2)如中标金额为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400万元×1.1%+(中标金额-500万元)×0.8%】×80%。(3)如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400万元×1.1%+500万元×0.8%+(中标金额-1000万元)×0.5%】×8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7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蔡山北路西二段195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