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5ZC-153
项目名称:静宁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静宁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静宁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服务,服务期限为36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静宁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静宁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