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甘肃
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BGZJ-JS25073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已由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发〔 2023〕748号)及景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标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景建审字[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债资金及县财政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景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就该项目监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 景发改发〔 2023〕748号、景建审字[2024]11号
(二)项目名称: 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水回用管道排水管道、尾水管道、给水管道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
( 1)中水回用管道
设计新建景电大道、横二十一路、支七路、东二环路及滨河大道中水回用管道 16.74km,其中中水主管为 15.15km、支管 1.59km;管径 DN100~DN400mm,管材采用聚乙烯PE100管,配套建设矩形钢筋混凝土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及湿井等各类井体共计 189 座。
( 2)排水管道
新建排水管道共计 9.088km,其中东二环路配套新建污水管道共5.325km,包括DN800mm污水收集主干管5.31km,DN400污水预埋管15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其中过河倒虹段采用 DN500钢管;横二十一路、支七路及麦景路配套新建排水管道共3.763km,包括DN500排水管道0.72km、DN400mm排水管道2.68km,DN300排水管道0.363km,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SN12.5);配套建设排水检查井共计185座。
( 3)尾水管道
沿乌玛高速两侧机耕道新建 DN500mm重力有压流尾水管道3.67km,管材采用聚乙烯PE100管,配套建设排气井、排泥井及湿井等各类井体共计10座。
( 4)给水管道
新建东二环路 (滨河大道至第二污水厂段)给水管道1.90km,其中给水主管为1.89km、支管12m;DN100~DN500mm,管材采用聚乙烯PE100管,配套建设矩形钢筋混凝土阀门井、消火栓井、排气井、排泥井及湿井等各类井体共计35座。
(四)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五)工程地点: 景泰县城区
(六)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债资金及县财政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服务周期: 36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 合格
(九)标段划分: 监理 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各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对人员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监理业务培训的证书;监理员具有监理业务培训的证书及中专及以上文凭证书。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 2020〕296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 [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8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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