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 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 JNC363-CG-250831423 、 SXMTZB2501F-1091(F)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63-CG-250831423 、 SXMTZB2501F-1091(F) ), 已 由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因《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天安公司海天煤业在用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已不符合最新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要求,现需要对我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进行重新编制,并组织评审 。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 :
标段(包)内容: 对天安公司海天煤业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重新编制,并提交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方案、报告及相应图纸。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45日内完成报告、方案的编制并组织评审 。
2.4 服务地点: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 。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海天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 资质 要求: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 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
近年指:响应 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 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
① 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
②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3.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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