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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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扬州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29.7万元,最高限价:29.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装修改造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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