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选聘询比采购公告
上海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8-009312
二、采购单名称: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选聘
三、采购单位: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9-03 18:3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0-15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选聘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 响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审计人员应具有相应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工程、财会、审计类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8. 业绩要求:响应人具备自2020年及以后担任3个及以上企业所属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小型基建或特大技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参审人员均应在华电系统内无负面通报。
9.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经济责任审计近3年1项以上业绩、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审计人员中需具备贸易业务审计、资金管理审计、会计质量信息审计、内控合规审计、工程审计近3年1项以上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参审人员均应在华电系统内无负面通报。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代理商: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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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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