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南环岛安置区及周边交通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5-2025-00358
项目名称:凤岗镇南环岛安置区及周边交通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2,712.4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凤岗镇南环岛安置区及周边交通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32,712.4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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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凤岗镇南环岛安置区及周边交通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2,712.41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凤岗镇南环岛安置区及周边交通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凤岗镇南环岛安置区及周边交通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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