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部分城区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陕西
-宝鸡市
附件下载
金台区部分城区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C-2025-55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台区部分城区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金台区城区学校提供校外配餐服务,遴选2家供应商入围,学校组织本校人员和家长代表,从公开招标选定的名单中,投票选定校外供餐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台区部分城区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台区部分城区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集体用餐配送。
4、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公告发布之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textcircled{1}$ “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加盖公章的截图; $\textcircled{2}$ 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8、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8:00附件下载
金台区部分城区学校校外配餐服务项目.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