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新华村十一组便民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Z2025029
项目名称:涧池镇新华村十一组便民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247.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涧池镇新华村十一组便民桥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550,247.8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50,247.8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涧池镇新华村十一组便民桥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247.87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起 9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涧池镇新华村十一组便民桥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涧池镇新华村十一组便民桥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均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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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