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务段合肥北、竹溪站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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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务段合肥北、竹溪站 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5- 1225 -GK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务段合肥北、竹溪站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 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下达 2025 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预算的通知》(上铁财函 〔 202 5 〕 382 号 ) 批复 ,建设资金 来自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车务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合肥北站、竹溪站。
2.2 项目内容:合肥北站、竹溪站高普并行地段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及相关电力、通信、信息等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2 项 资质:
①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 年 08 月 01 日以 来 具有 铁路 类似工程 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等 。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 项目经理 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建造师证 书要求: 项目经理须 具备 铁路工程 一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明材料: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2 )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证明材料: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 人员社保要求: 项目 经理须 具有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材料: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4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 2 )安全负责人要求
1 )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安全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证明材料: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 人员 社保要求: 安全负责人须 具有 20 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材料: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 3 )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 参与本项目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的 主要 人员 (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安全员 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 主要人员 ) 上岗前 须 具备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状态。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来投标人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 “ 黑名单 ” , 2022 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9 )投标人 2022 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1 0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 ,投标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查询记录。
( 1 1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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