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江西水电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风机塔筒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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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江西水电公司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风机塔筒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9月05日11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32-250331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 术参数及标准配 置 | 数量 | 
| 1 | 塔筒 | 适用6.25MW风机 | 2969.1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9月30日前分批次交货(具体时间以项目书面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宁夏红寺堡区大河乡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附件图纸、技术要求,标准执行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5、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响应。)
5.1竞价响应人应为物资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 3834-2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5.2竞价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业绩要求:投标货物应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及检验合格证书,近三年内所投类似材料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此条供应商报价无效 。
5.4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5.5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设备代理商。
6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技术响应及商务响应资料,未提交者报价无效。
7、成交确定原则:本次竞价采用二轮报价方式,当第一轮报价供应商数量多于5 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 5 家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若有不能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否决处理,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第二轮报价的供应商数量满足 5 家。
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此次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所有应用材料、元器件、测试仪器、生产制造、包装、装车、运输及保险费、产品出厂试验费、管理费、税金( $1 3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指导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投标保证金:
9.1本次招标将收取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2)金额:人民币150000元整(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 10 时00 分前送达开启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9.2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9.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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