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5-16725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服务要求: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
| 广 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在 合同有效 期 内 采购 结算金额达到相应的预算金额时服务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 人民币50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相应的预算金额时服务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3.7按照本磋商邀请规定的要求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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