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五五住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CS]2025013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十五五”住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 1,768,000.00元 | 98.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十五五”住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服务类(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厦门市“十五五”住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厦门市“十五五”住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项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1,76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洪晓彬 |
|---|---|
| 评审专家: | 陈银凤 、 吴姗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需解锁;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十五五”住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08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牵头方:需解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8号兴业大厦21层2102室。
2、本项目规划期限为5年,自2026年至2030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