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金牛山街道办事处龙都购物广场供水表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磋商采购-2025-20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金牛山街道办事处龙都购物广场供水表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信浉财磋商采购-2025-20-1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长安路15号3号楼101室 | 1,229,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5.67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金牛山街道办事处龙都购物广场供水表改造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周沙沙 | 豫241171714104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铭(组长)、陈建(业主评委)、王利成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4,2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金牛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信阳市北京大街146号
联系人: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