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公司生产用电脑及外围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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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生产用电脑及外围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8224,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 现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以及质量检验中心和消防气防中心,共有 12个联合控制室、4个就地控制室以及80个电气变(配)电所。
2.1.2 招标范围
对 招标人 用于生 产服务的工控系统、电气系统主机及外围设备等进行硬件故障检测、维修和整 机 测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工控系统、电气系统的工程师站、操作员站、服务器、显示器、生产用打印复印传真机、交换机、串口服务器、光电转换器、电源适配器等;②系统机柜及操作台的风扇、照明、柜锁、抽屉等;③编程调试用笔记本电脑 ; ④ 汽车衡系统、质检分析系统配套的工作站、显示器和打印复印传真机等; ⑤调度室 、 宿舍区监控室、大屏幕控制等配套工作站、显示器和打印复印传真机等; ⑥各控制室、生产调度 室 使用的 主机、 显示器和打印复印传真机等 ; ⑦ 装置区的无线对讲机及中继台; ⑧ 消防应急保卫 中心的对讲机火场 通信系统、卫星火场通信系统以及火场侦查系统。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
2.1.4质量保证:设备维修后的质保期限为 12 个月。
2.1. 5
项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伊旗上湾马家塔神华煤制油厂 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电脑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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