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后坪步道及附属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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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后坪步道及附属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Z-2025017
项目名称: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后坪步道及附属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975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9758万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1 449758 项 建筑业 否后坪步道及附属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 $1 0 0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 $\textcircled{1}$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为该人员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7:30附件下载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后坪步道及附属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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