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前期专题专项第2标段(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专题)
浙江
G25 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
前期专题第2标段(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专题)专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 (下称本项目)已纳入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 号)公路建设预备类项目 ,前期责任主体为 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前期专题专项第2标段(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专题)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
2.2 项目概况:
2.2.1 原有公路工程概况
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起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全长约98km(其中长兴段30.4km、南太湖新区15.0km,吴兴段18.5km、德清段22.0km、余杭段12.0km)。
现状杭宁高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宽度34.5m,结构物占比约20%,无隧道。全线设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9处一般互通立交,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
2.2.2 改扩建公路工程概况
本次拟对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进行改宽扩建,拓宽起点位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拓宽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拓宽路线全长约98km(湖州段约86km,杭州段约12km,其中约4.5km扩容工程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项目先行实施,不再纳入本次改扩建招标范围,本次拓宽实施里程约93.5km)。结合交通量预测及实际建设条件,规划对其扩容至双向十、十二车道,设计速度120km/h,扩容方案采用原位平面扩容及立体复合扩容相结合的形式。
项目与杭宁高铁、湖杭高铁、沪苏湖高铁5次交叉,跨越东苕溪等约20处航道。全线拼宽、新建、利用桥梁约39.6km,其中湖州北枢纽至湖州南互通段、德清南枢纽(德安高速预留)至南庄兜枢纽段采用地面老路+新建高架的复合式扩容断面,高架桥分别长约12km及16km,东苕溪大桥(东苕溪为生态红线、二级水源、III级航道)初拟主跨180m。项目全线设有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施家桥(新增)、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10处一般互通立交及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估算总投资约37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20亿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G25 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 前期咨询项目(含现状油气管道安全评估、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专题、湿地不可避让评价)各专题报告的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次前期专题专项招标共有3个标段,
第1标段(现状油气管道安全评估): G25 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沿线涉及(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燃气管线、油气管线等交叉15处,并行4.1km,最终由咨询人自行调查完成全线涉及的涉及高压燃气管线、油气管线安全评估(其中杭州段、湖州段须分别编制报告,甬宁原油管道须编制专项报告)。
| 序号 | 涉及管道 | 交叉并行 |
|---|---|---|
| 1 | 甬宁原油管道 | 交叉7处,并行3.4km |
| 2 | 西气东输一线 | 交叉2处,并行0.7km |
| 3 | 杭湖线 | 交叉3处 |
| 4 | 南浔支线 | 交叉1处 |
| 5 | 德清支线 | 交叉1处 |
| 6 | 川气东送 | 交叉1处 |
第2标段(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专题): G25 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涉及110kv及以上高压线(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由咨询人自行调查完成全线涉及的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其中杭州段、湖州段须分别编制报告)
第3标段(湿地不可避让评价): G25 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涉及下渚湖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东苕溪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须由咨询人完成下渚湖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湿地不可避让论证及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专项影响评价。涉及到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为:下渚湖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
2.4 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签订合同起至施工图批复止。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第2标段(高压线安全评估及迁改方案专题):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含电力(包括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的工程咨询企业。
3.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与各标段内容对应的专题报告编制工作(详见附录2)。
3.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与各标段内容对应专题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录3)。
3.4 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其他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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