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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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交货地点:大学城公交总站(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指定地点为准)
2.3 工程建设规模: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计规划建设充电站1个,包含590Wp光伏组件;800kVA箱变;360kW直流分体充电设备(含终端);257k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室外配套设施(监控系统、停车位划线、照明系统、钢结构雨棚等)建设及相关土建施工。具体设备采购数量、建设规模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最高控制价:1894848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6主要招标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将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室外配套设施(监控系统、停车位划线、照明系统、钢结构雨棚等)建设、相关土建施工及维护等 一切内容,以满足设计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建设项目有理
(1)设备供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提 所 备、 料、 部件 完成相关安装及调试。 建
(2)施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图纸,完成包括室外配套设施(监控系统、停车位划线、照明系统、 钢 结构雨棚等)建设及相关土建施工等内容。 1
(3)软件平台:投标人所提供的充电桩、储能设备应具备相应的软件平台。
(4)质保及维护:本项目设备的质保期为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部分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质量要求: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充电桩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textcircled{1}$ 和 $\textcircled{2}$ 和 $\textcircled{3}$ 资质条件: $\textcircled{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textcircled{2}$ 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 $\textcircled{3}$ 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下 $\textcircled{1}$ 和 $\textcircled{2}$ 资格条件: $\textcircled{1}$ 具备有效的机电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textcircled{2}$ 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7:30附件下载
大学城公交总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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