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11采区系统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
附件下载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使用煤矸石综合利用工艺对 211 采区系统施工提供现场技术指导,硬化后强度达到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见下表:
| 标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 鲁新煤矿 | 890000 | 含6%增值 税率 |
结算付款方式:甲方依据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指导方案,对211采区系统进行地面硬化。在硬化完成后,由乙方经过质量检测,确认底板硬化后的强度完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完成挂账,根据资金情况进行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
2.3 人员要求:/;
2.4 业绩要求:/;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近 2 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3 17:00附件下载
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11采区系统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询价采购采购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