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nezb.com
  • 招标采购
  • 业主查询

服务热线:400-866-0818

付费指导

收藏本站

清除缓存

登录

免费注册

电力能源招标网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业主查询
当前位置: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江苏

发布时间:2025-08-3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41886000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批准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姜发改投[2025]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一标段、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二标段、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四标段、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开发区(三水街道)辖区内 2.2工程规模: 该项目不新增用地,维修辖区内道路,更换减速带,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给排水,更换窨井、井盖,维修防护栏杆,道路积水排水,维修与保养路灯及电缆,更换与保养桥梁栏杆,区域内河道护坡维修与维护,搭建围挡,部分主次干道脱空检测,应急机械扫雪铲雪洒盐,道路巡查等。 2.3工期要求: 365,365,365,36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401001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一标段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宁靖盐高速以东、姜堰大道以南道路路面、路牙、路肩、路牌、减速带、道路标线、桥梁、道路开口及恢复、雨、污水管道(含清淤)、窨井、边井、围挡搭建、应急机械扫雪铲雪洒盐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热线、110接处警、12319城建热线等来信来访信件内容,以及市政设施遭破坏、防护栏、窨井、马眼等群众举报所涉及事项。单个项目预算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260.0
B32128401002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二标段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宁靖盐高速以东、姜堰大道以北道路路面、路牙、路肩、路牌、减速带、道路标线、桥梁、道路开口及恢复、雨、污水管道(含清淤)、窨井、边井、围挡搭建、应急机械扫雪铲雪洒盐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热线、110接处警、12319城建热线等来信来访信件内容,以及市政设施遭破坏、防护栏、窨井、马眼等群众举报所涉及事项。单个项目预算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260.0
B32128401004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四标段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桥头区域(含原桥头集镇、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路面、路牙、路肩、路牌、减速带、道路标线、桥梁、道路开口及恢复、雨、污水管道(含清淤)、窨井、边井、围挡搭建、应急机械扫雪铲雪洒盐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热线、110接处警、12319城建热线等来信来访信件内容,以及市政设施遭破坏、防护栏、窨井、马眼等群众举报所涉及事项。单个项目预算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280.0
B32128401003 2025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三标段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宁靖盐高速以西、新通扬河以南至快速路道路路面、路牙、路肩、路牌、减速带、道路标线、桥梁、道路开口及恢复、雨、污水管道(含清淤)、窨井、边井、围挡搭建、应急机械扫雪铲雪洒盐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热线、110接处警、12319城建热线等来信来访信件内容,以及市政设施遭破坏、防护栏、窨井、马眼等群众举报所涉及事项。单个项目预算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300.0

2.5付款方式: 施工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工作任务委托单,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每季度可支付乙方上季度已完成工程量的 40%(《工作任务委托单》汇总),但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便于甲方责任部门上报付款计划。施工合同期满且本年度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3%质保金按规定返还。(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1□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5□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 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 投标人为拟派 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 时间要求: 年 月- 年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 1 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 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2 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 3 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7:00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付费指导
招标项目推荐

首页

服务热线:

400-866-0818

版权所有

易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nezb.com

京ICP备2024099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