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福建
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已由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以 明农( 2025 ) 5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5 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2025 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明溪县胡坊 ;
2.2 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 600 万元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025 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修建渠道 4 条,总长 930 米。修建农沟 3 条,总长 1353 米;修建暗管 33 条,总长 815 米。修建农沟 3 条,总长 1353 米。修建暗管 33 条,总长 815 米。跌水 5 座;放水口 30 个;量水堰 3 座;排水涵管铺设 148 米;跨渠盖板 4 处;引水坎 1 座。建设田间道 5 条,总长 2786 米。错车道 12 处;交汇口 3 处;回车道 1 处;下田坡道 14 处。修建护岸 11 条,总长 1405 米。新建项目公示牌 1 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
2.5 最高控制价: 5083042 元, 其中 不可竞争金额 0 元(含暂列金 /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25)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L/T631.1-2025 ~ SL/T631.4-202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建函〔 2021 〕 735 号)等规范、文件合格标准 ;
2.8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65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 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3.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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