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工程项目勘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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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工程项目勘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8235,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项目所 需 现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采购 勘察 服务。
2.1.2招标 范围: 对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 现场踏勘 、 纲要制订 、 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审查 、 编制勘察文件 、参加设计联络及技术协调、专业验收、 配合 设计 施工 、 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内容进行服务。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 1 . 4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年。
2. 1 . 5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 术开发区(工业区)祥华街 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勘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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