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城区共享单车(非电动)运营企业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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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城区共享单车(非电动)运营企业遴选项目更正公告(招标编号:XYZB-2025-017)
一、内容:
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7条:投标人须在国内至少三个城市成功运营共享单车项目,且运营时间不少于三年,拥有成熟的“定位-调度-管理”智能系统,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变更为:投标人拥有成熟的“定位-调度-管理”智能系统,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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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城区共享单车(非电动)运营企业遴选项目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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