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机关劳务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J-HT-[FW]-2520.1B1
项目名称:总队机关劳务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十二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总队机关劳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总队机关劳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7)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10)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中被委托人员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入职未满6个月,按实际入职时间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入职时间短未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劳动合同),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1)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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