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高级中学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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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高级中学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高级中学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9 月 5 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202509010018001项目名称: 建平县高级中学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286600.00 元最高限价:286600.00 元采购需求:建平县高级中学计划对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重装一个(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 9月 15日供货并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9 月 02 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方式:现场领取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9月 5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
六、开启
时间:2025年 9月 5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规定。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报名成功截图。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二楼招标部)获取询价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平县高级中学
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向阳街 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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