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雨污分流片区改造-奎河片区矿西便民街(文化路-解放南路)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2023年雨污分流片区改造-奎河片区矿西便民街(文化路-解放南路)雨污分流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雨污分流片区改造-奎河片区矿西便民街(文化路-解放南路)雨污分流工程 ( 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徐州市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徐政服复〔 2025〕45号 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为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人为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3年雨污分流片区改造-奎河片区矿西便民街(文化路-解放南路)雨污分流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在矿西便民街新建 DN300污水管289m、DN600雨水管17m,将污水接至学府路污水管网,暗涵排查519m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对 奎河片区矿西便民街(文化路 -解放南路) 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污水管网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项目投资额:约 63.04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本工程与 2023年雨污分流片区改造-奎河片区翰文路雨污分流工程、奎河片区风华园北侧路雨污分流工程、奎河片区奎山中街(解放南路-金奎巷)雨污分流工程、奎河片区奎山中街(奎中小区西南门-金奎巷)排水管网工程、奎河片区金奎巷(奎山中街-奎河西路)雨污分流工程、奎河片区学府路(法院宿舍-文化路)雨污分流工程 为同一批招标 的 7个 项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陆续发布施工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可参与以上工程的所有施工标段的投标,但限中 1个标段(以开标时间为准,投标人为前一个标段中标人,可以参与本批后续工程标段投标、开标及评标活动,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附承诺书) 。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b.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 120 天(含);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 3)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 2022年0 8 月 0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万元 的 类似 工程 ( 类似工程指:雨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工程,如业绩为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中含有雨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工程 , 则雨污水管网或雨污分流工程所占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 )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 ,前 三 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 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时间 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指标,须同时提供可体现上述指标的该合同甲方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t 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t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t 银行电子保函、 t 银行书面保函、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600903- 0006918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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