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ICT和DICT产品服务商项目(第二次)(线下智慧办公类)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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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ICT和DICT产品服务商项目(第二次)(线下智慧办公类)招募公告
1.招募条件
中小企业ICT和DICT产品服务商项目(第二次)(线下智慧办公类)(项目编号:ZJZB-2025-18179),招募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聚焦政企DICT和小微ICT产数终端,产品品类需求复杂、多样;供货时效要求较高等发展痛点。以“快速丰富品类、供货价格优、供货时效快”为目标,针对集团终端白皮书规格范围之外的产品,推进产数终端采购,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拟公开招募产数(小微ICT和DICT)原厂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纳入产数(小微ICT和DICT)供应商库。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组网、安防监控、智慧办公等设备以及相关的维护服务、集成服务、增值服务、集成调测服务、定制服务等服务。
2.2项目性质:公开招募(合格制)。
2.3入围原则: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初评,如通过初评的不足3个(含),则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入围;如通过初评超过3个,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得分80分及以上入围;如满足80分的不足3个(含),则取前三名入围。
2.4入围服务期限:入围本次招募的合格申请人为本项目的合作伙伴,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年止。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申请人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申请人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ps:/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寻源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寻源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募项目申请或者未划分方向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3.1.3申请人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招募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日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及订单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智慧办公类终端销售项目合作案例。
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一份框架合同计一份业绩。如为关联公司,只接受法人为同一人的分公司或10%控股公司的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3.1.4申请人(生产商)应具备所生产信息通信技术终端产品的相关生产资质,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3C认证(硬盘等存储设备除外)、入网许可证(t适用)、若设备包含无线传输模块(如Wi-Fi摄像头、无线门禁),需提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申请人应为相关生产资质应的持有人。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5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5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申请人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
施的;
(20)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申请资格。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审查方法
4.1本次招募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公告及招募文件。
4.2入围原则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招募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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