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CI标准化及安全文明设施
河北
-保定市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CI标准化及安全文明设施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CI标准化及安全文明设施采购已由项目部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物资采购清单。
2.2 交货时间:计划交货开始日期 2025年 9月,计划交货完毕日期 2026 年10 月;交货时间具体以甲方订单为准。
2.3 交货地点: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甲方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物资全部到场交付并验收合格后 3个月
2.5 付款方式:当期结算应付金额一次性付款。卖方凭货物验收合格证明向买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买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结算确认的价款(含税)的97%,买方留取含税最终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
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近3年具备不少于1项类似销售业绩。
3.3 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备注:请将资质、业绩、信誉、等资料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
3.4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3.5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的;(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14)不同供应商不得针对同一采购项目,使用相同设备登录平台账号,进行打开项目”、“进入投标报价表界面”等操作(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或使用相同设备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6 其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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