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基站光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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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基站光伏设备采购项目
,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5年09月0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需解锁综合排名第一;需解锁综合排名第二;需解锁综合排名第三;需解锁综合排名第四。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需解锁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2799256.00;增值税税率(%):13;含税投标总价(元):14463159.28
(3)质量: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业主派单10天内交付
(5)保修期/质保期:适配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1年;汇流箱自验收合格之日11年
(6)服务地点:吉林省九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需解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需解锁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2901789.00;增值税税率(%):13;含税投标总价(元):14579021.57
(3)质量: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业主派单12天内交付
(5)保修期/质保期:适配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年;汇流箱自验收合格之日7年
(6)服务地点:吉林省九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需解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需解锁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2032460.00;增值税税率(%):13;含税投标总价(元):13596679.80
(3)质量: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业主派单12天内交付
(5)保修期/质保期:适配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年;汇流箱自验收合格之日7年
(6)服务地点:吉林省九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需解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需解锁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1937616.00;增值税税率(%):13;含税投标总价(元):13489506.08
(3)质量: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业主派单12天内交付
(5)保修期/质保期:适配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年;汇流箱自验收合格之日7年
(6)服务地点:吉林省九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需解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否决投标情况
(1)投标人“湖北博今电气有限公司”未附8路汇流箱产品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产品要求(3)”的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投标人“湖北博今电气有限公司”的该项目投标予以否决。
(2)投标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同类产品业绩经验为制造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业绩要求”的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投标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该项目投标予以否决。
(3)投标人“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同类产品业绩经验未体现光伏适配器或汇流箱设备销售,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业绩要求”的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投标人“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该项目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同类产品业绩经验未体现光伏适配器或汇流箱设备销售,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中“资格评审-业绩要求”的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投标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该项目投标予以否决。
(四) 其他
公示期: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平台。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菲、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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