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单元灰浆泵组加装变频器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单元灰浆泵组加装变频器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A203-CG-250821499 、 SXZB-250820411JNG204/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单元灰浆泵组加装变频器(采购项目编号:JNA203-CG-250821499 、 SXZB-250820411JNG204/01 ), 已由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党委会 [2024]第23次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二单元灰浆泵组加装变频器(详见采购需求)。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具备开工条件后30天内完成
2.3 建设地点: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在本 采购 项 目 计划工期内不担 任 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签订合同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 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机组电气系统设备改造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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