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平桥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33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平桥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33-1 | 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平桥中学学生食堂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需解锁 | 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办事处银钱居委会 | 1,178,292.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7.33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平桥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 瑞福祥 | / | 1批 | 1178292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杰(组长)、余洪涛(业主评委)、丰有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
收费金额:11,98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桥区平安大道与平西街交叉口
联系人:余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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