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热力2025年新建小区户用热量表及采集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正在报名中
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热力2025年新建小区户用热量表及采集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2-00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热力2025年新建小区户用热量表及采集装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热力2025年新建小区户用热量表及采集装置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货,计划开始交货日期: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根据工程进度节点完成交货。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2025年新建小区DN20户用热量表暂估量3691只、DN25户用热量表暂估量374只、DN32户用热量表暂估量25只、采集装置暂估量232套及若干辅材。按实际需求供货,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的《计量器具有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所投产品的热量表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150万元)和1项所投产品抄表采集装置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投标人自有业绩或代理产品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09-09 17:00(北京时间)。请升级正式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