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广西
-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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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此为准)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东胜农贸市场二、三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24楼(梧州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卓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EPC)(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藤发改投资(2022)47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藤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藤县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规模:建设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物流大道(工业大道一经南三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道路总长631.581米,综合大道和物流大道(经南二路至工业大道段)路面由原来的8米扩宽至16米,以及物流大道两侧地块平整至规划标高需挖运的土石方工程。(详见发标时提供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物流大道两侧地块平整范围图等)
本项目概算价:14000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0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及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服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3346001001标段(包)名称:1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2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级职称。
【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业的二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及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口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口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口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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