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八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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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八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八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202509020015001
项目名称: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八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包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山水鑫苑)六、开启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山水鑫苑)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复印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同时,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发送文件标题应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将无法领取采购文件,500 元/包(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邮件到达指定邮箱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利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15 号八楼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 9号(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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