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项目砖、砌块、砂浆采购公告
山东
-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 07020024、07020011建设项目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2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砖、砌块、砂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合同工期 16 个月,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19 日。
2.1.2工程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刘浩联系,电话: )。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 砖、砌块、砂浆 ,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砖、砌块、砂浆 ,其质量符合 最新 国家、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 。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2.3本次 砖、砌块、砂浆 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 要 求
3.1 基本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的代理商;
( 6) 中交集团招采网系统(网址: ,下同) 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 品质量问题被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 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 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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