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陕西
-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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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招标编号:0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43.47万元,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新建污水主管道长1620米,设计管径为DN1500,预埋污水管长30米,管径为DN1500,设置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002)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EPC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单位具有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2.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EPC项目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002汉台区城东片区汉宁路一入江口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日投标。8.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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