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泉河治理工程(续建)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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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泉河治理工程(续建)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50420250068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叶集区泉河治理工程(续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纬二路云瑞家居广场 1 幢 401-416 室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壹万零捌佰肆拾叁元贰角玖分(小写: 1610843.29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泉河治理工程(续建) 施工范围:本项目白畈桥至四孔闸段 ( 号 k10+047~k12+902) 左岸 3 段共长 817.5 米、右岸 3 段共长 573.4 米,总治理长度 1390.9 米。主要工程内容为该段堤防加固、清淤整治及绿化铺种等。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丁凯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171701465
五、评审专家名单: 桂运香、周绍金、刘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 、收费金额: 1.4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3.67 分。
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 3 楼,联系电话: 需解锁 。
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花园路政务区南区办公楼 2 、 3 、 4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