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处理项目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处理项目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34-CG-250831148 、 SXMTZB2501F-996(F))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03 18: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9-06 18:00
本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831148、SXMTZB2501F-996(F)),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处理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处理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
| 1 | 需解锁 | 307200元 | 矿区内生活垃圾要做清理、清运处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属地政府规定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沁水县瑞洁村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采购文件要求: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查询截图(须至少包含: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沁水县瑞洁村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共提供了 6项业绩,其中,业绩1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且未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2、6未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3、4未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查询截图;业绩5合同中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且未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要求,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