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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

伊犁州

发布时间:2025-09-0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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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关于 2025 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案,(招标编号:XJBBFA202508300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 年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2637800.02 元(含税),其中价款估算金额 2334336.29元,税款估算金额 303463.73元,税率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1.2.2 本项目招标内容:上网行为分析系统、综合管理平台、防病毒及入侵防御一体机、行为监控管理一体机、安全运维与审计系统、日志审计系统、全网行为管理、实名认证准入系统、视频监控网络平台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1.2.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1.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1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1.2.5 质保期:免费质保 5 年。1.2.6 服务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项目所在地)。1.2.7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1.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1.2.9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 2334336.29 元,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1.2.10 合同文件版本号:ZGDX2024042 号。

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
1关于2025年 中等职业技 术学校信息 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案工程施工 服务21新疆伊型 哈萨克自 治州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30日内完 成平台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 2334336.29 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7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

式”。填写内容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8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
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
与采购活动的;(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
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
购活动的;(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 30 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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